粮收购检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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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收购检查工作报告1
一、检查基本情况
我市在本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数有215个,其中: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数26个。从10月至12月底,开展专项检查16次,出动检查人员383人次,检查粮食收购主体数155个,占总数72.1%。实施责令改正处罚2例,暂停收购资格8例,罚款1例,罚款金额1000元。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辖市、区粮食部门对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十分重视,在仓容、资金、器材、人员等方面都做了充分准备,收购库点在收购场所公示稻谷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收购者的收购行为趋于理性,晚粳稻收购价格一般在每百斤142-145元左右,比去年的收购价格有提高,收购质量也好于去年,没有发现有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及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等行为;收购组织和服务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粮食经营者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建立粮食购销经营台账,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购销数据和有关情况;各级涉粮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切实履行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理,市场收购秩序井然。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价格、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11月9日,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和政策执行情况联合督查的通知》明传电报,全面部署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副市长亲临收购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召集协调粮食、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求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履行职责,共同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工作。
2、制定方案,细化职责。根据省局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及时制定本地区秋粮收购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增强检查方案的可操作性。在这次专项检查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对粮食收购资格和收购行为进行检查,规范收购行为;二是对收购企业执行收购价格和粮食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三是对收购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发生。各地在检查中,注重加强内部协调,职能处室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市场监管。11月20—21日,市粮食局副局长、市物价局副调研员带领由粮食、物价、工商、质监部门组成的两个联合检查小组,对五个辖市、区秋粮收购市场监管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这次督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收购资质资格情况;二是检查收购价格执行情况;三是检查收购行为规范;四是检查收购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各辖市、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利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联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针对今年秋粮收购的特点,粮食、物价、工商、质监等涉粮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重点围绕市场秩序和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常态化巡查。通过强化监管,进一步增强各粮食收购者的政策法规意识,对无资格、无证照入市收购,扰乱市场秩序的,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扬中把工作重点定位在打击非法收购上,强化对“两桥一渡”的设点监管力度,统筹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充实监管一线,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动巡查,严防非法收购控制粮源外流,市场收购秩序良好,粮食收购进度快、质量好,价格合理,在全市保持领先水平。
4、认真实施,注重实效。各地在检查中,一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先下发检查通知或检查方案,履行告知义务;二是坚持服务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寓为企服务于行政执法之中,坚持“首次违规不罚”的规定,本着对农民利益负责,对秋粮收购企业负责的态度,合理合法地运用好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我们按照省局要求规范文书制作,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做好现场笔录和检查日志,发现的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录入监管对象信息库。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秋粮专项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企业收购现场价格和质量标准公示项目不够规范,收购按质论价和扣量执行不够严格;二是由于粮食收购企业烘干设施不足,粳稻收购水分偏高,既影响粮食收购进度,又存在储存安全隐患;三是少数企业未能及时提供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四是收购资金供应滞后,特别是今年粳稻扩储资金和粮食部门自主经营的资金难以满足企业收购的需要;五是粮食经纪人在收购农民粮食占有重要份额,其收购价格、质量和结算等行为仍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都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引起足够重视。对个别企业依法按照情节的轻重做出责令改整、罚款和暂停收购资格的处罚。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协调沟通,稳定市场预期,理性收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加快秋粮收购入库,特别是要保证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按时完成,努力为XX年市场物价稳定和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
粮收购检查工作报告2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早着手,一是成立了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监督检查科等职能部门人员具体负责,认真组织、全力以赴、严肃对待,积极完成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强调各粮食经营企业在收购中要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收购政策;要重点对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拖欠群众售粮款以及其他有关粮食购销政策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建立业务熟练的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队伍。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夏粮和油菜籽收购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了以分管局长带头的粮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队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从5月中旬起,我局即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所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巡查。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一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落实情况;二是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二)监督检查活动的形式: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深入收购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及处理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全市夏粮和油菜籽收购共开展检查88次,参加检查人员292人次,检查收购主体159个次。在具体的现场监督检查中,我们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粮食收购市场的形势特点,明确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侧重于检查其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对售粮人粮款的及时结付情况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对个体户以及经纪人,重点检查其收购中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收购了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是否有掺杂兑假行为等,加强了源头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检查结果: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未发现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油);“打白条”及代扣款项;克扣农民,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的情况。多数收购户在收购中都能按照政策规定明码标价敞开收购,并按规定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向我局上报收购数量和有关情况。但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一些诸如台账记载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当场明确指出要求改正。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关粮食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粮食经营企业和多数群众对粮食部门依法行政还不很了解或不很理解。缺乏必要的舆情支持,没有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二是由于地域广、战线长、市场经营户多,单靠一个部门、有限的几个人去监管,难免力不从心,也难以真正监管到位。
三是个别经营者台帐建立不规范,报表不及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努力扩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社会认知度,提高粮食经营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开展好包括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在内的各项工作,规范市场收购行为;工作的重点放在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违规行为上。通过发现和纠正查处违规经营行为,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锻炼和提高粮食监督检查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调,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扰乱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