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4-02-19 00:01:18
关于考试通知3篇

关于考试通知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试通知 篇1

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朝阳区领取20xx年《医师资格证书》、成绩单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xx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领取地点: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大厅 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联系电话:65952556。

二、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统一领取时由单位派专人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考生人员名单领取;

2、考生本人领取时需携带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明;

3、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时需携带受权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军队报名的考生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3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2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单位注册已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完成个人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注册

考试人员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进入“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考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个人信息注册。个人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打印合格证书和申请学分证书。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序号”,请务必牢记。统一注册时间为20xx年1月。逾期无法注册。

二、教材领取

各区(市)卫生局订购教材将陆续快递送到,请组织好发放工作。

局直各单位教材已到,请抓紧时间到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领取。

联系人:韩卫红;联系电话:85912558。

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注册补充说明

学习报告

1、完成个人注册是参加在线考试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注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考试期间,为保证网络畅通,注册功能将关闭,个人将无法注册。

2、“人员类别”选项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分的授予以及卫生监督人员的换证。

3、鉴于注册人数众多,注册时间将延长至2月20日。

4、为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将按地市分批进行注册。一旦发生拥堵情况,系统将优先保证注册时间段内地市的注册。其他地市可能无法注册。各地市的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20日至25日,省直、济南、青岛、淄博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20xx年2月8日至15日,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

20xx年2月16日至20日,聊城、滨州、菏泽、枣庄、其他

6、如遇到山东省卫生厅网站无法登录情况,可以直接输入网址进行登录注册。

7、注册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开始考试。在这期间,请加强学习。如果需要纸质教材题库,请联系山东省卫生新闻宣传中心,电话0531-67876403。

政策法规处

20xx年1月xx日

考试通知 篇3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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